图书馆“随书光盘”借还管理规定
(一)“随书光盘”是图书馆藏书的附属光盘,是文献的组成部分。
(二)本馆“随书光盘”存放在图书馆多媒体资料室,借阅办法原则上遵循本馆图书借还规定。
(三)“随书光盘”索书号与“书”的“索书号”是一致的,读者借阅光盘须提供“索书号”,由信息技术部工作人员帮助查找,并在信息技术部办理借阅手续。
(四)“随书光盘”借阅权限:每位读者限借5张,借期7天。逾期者,按0.2元/张/天的标准计算“文献资源超期占用费”, 丢失或损坏(有划痕、断裂,盘面有污渍等导致不能在计算机上正常使用)的,按25元/张的标准进行赔偿。
(五)“随书光盘”归还地点与借阅地点,均在信息技术部多媒体资料室,原则上不允许在其他地方归还,导致丢失后果自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