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:
为了做好2019-2022年度档案的归档工作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1、凡本单位在2019-2022年度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能反映本单位工作和活动的,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、照片、图表、声像、光盘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。
2、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的具体范围详见《江西服装学院各部门、学院(部)文件材料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、分类表》。
二、归档要求
1、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,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,做到思想重视、组织保证、人员到位,档案兼职管理员将应归档的各种材料收集齐全,整理后及时归档。
2、切实加强归档工作责任制,各部门、学院(部)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己有或以任何借口拒归档案。
3、归档时收集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,真实、全面、准确地反映活动全貌;整理时要遵循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,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。
4、归档文件必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,要求字迹清楚、干净整洁;确无原件的复印件,字迹要清晰,并加盖公章。
5、归档电子文件采用脱机存储载体刻录在只读光盘上移交。在存储载体上粘贴上统一标识,注明移交单位、移交份数、移交人员、移交日期等信息。
三、归档时间
1、2022年度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外事、出版、图书、档案、基建、声像、电子、实物类文件材料以及财会类档案中的综合管性文件材料,按自然年度于2023年5月31日前归档。2019-2021年度的文件材料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归档。
2、科研、设备等项目的文件材料,在完成通过鉴定、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。
3、财会档案中的凭证、报表、账簿等由计划财务处保管一年,期满后于次年5月底前归档。
4、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文件材料,在活动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归档。
5、领导指定的或有特殊规定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。
四、联系方式
归档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,请联系档案馆郭秋兰、李林,联系电话:0791-87302745
附件一:江西服装学院部门档案移交目录表
附件二:江西服装学院各部门、学院(部)文件材料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、分类表
附件三:江西服装学院声像档案管理办法
江西服装学院档案馆
2023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