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览室规则
一、不得携带雨具、火种等进入阅览室。
二、在阅览室阅览时,对阅后不借的书,请放回原处。
三、图书阅完后,应放置于指定的图书存放处。对从书架上取下又决定不借的图书,在记不清图书所在书架位置时,也应将该书存放于指定的图书存放处。
四、保持阅览室安静。不得喧哗、打闹,入室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,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。
五、维护室内公共卫生,保持环境整洁;严禁随地吐痰、吸烟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;不得在室内吃零食。
六、保持书架上的图书整齐,不得乱丢、乱放,避免乱架。
七、爱护图书及其他公共财物,不得勾画、圈点、批注、撕页、污损和偷盗图书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