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4-28 点击数:

各部门、各学院:

为了做好2023年度档案的归档工作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范围

1、凡本单位在2023年度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能反映本单位工作和活动的,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、照片、图表、声像、光盘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。

2、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的具体范围详见《江西服装学院各部门、学院(部)文件材料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、分类表》。

二、归档要求

1、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,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,做到思想重视、组织保证、人员到位,档案兼职管理员将应归档的各种材料收集齐全,整理后及时归档。

2、切实加强归档工作责任制,各部门、学院(部)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己有或以任何借口拒归档案。

3、归档时收集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,真实、全面、准确地反映活动全貌;整理时要遵循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,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。

4、归档文件必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,要求字迹清楚、干净整洁;确无原件的复印件,字迹要清晰,并加盖公章。

5、本年度档案收集采取先电子、后纸质的方式,待本通知发布后30天内完成各部门、学院(部)电子档案资料的系统导入,档案馆审核通过后再将相应的纸质资料移交档案馆。

6、2024届毕业班合影照片须按要求归档。具体要求:规格7吋,每个班一张(含电子版),照片正面上方需注明班级,背面须附贴一纸,说明相应位置的师生姓名、摄影时间、地点、摄影者,照片须过塑。

7、本年度各学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须归档。

三、归档时间

1、2023年度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外事、出版、图书、档案、基建、声像、电子、实物类文件材料以及财会类档案中的综合管性文件材料,按自然年度于2024年6月10日前归档。

2、科研、设备等项目的文件材料,在完成通过鉴定、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。

3、财会档案中的凭证、报表、账簿等由计划财务处保3年,期满后于次年6月底前归档。

4、各学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移交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前(非优秀等级的不用移交)。

5、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文件材料,在活动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归档。

6、领导指定的或有特殊规定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归档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,请联系档案馆郭秋兰、李舒禾,联系电话:87302745。

附件:江西服装学院部门档案移交目录表



江西服装学院档案馆

2024年4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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